8月27日,備受社會關注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這是民法典編纂工作的重要一步,是我國民事立法中的一件大事。相較于現行的民事單行法,各分編(草案)有哪些新規,物業陜西,有哪些亮點?
共有部分產生的收益屬于業主共有
“實踐中,一些物業服務企業未征求業主意見,擅自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外墻、電梯張貼廣告等營利。對此,草案規定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應當由業主共同決定,共有部分產生的收益屬于業主共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紹。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針對社會高度關注的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續期的問題,民法典物權編草案對此作出了原則性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專門增設一章規定居住權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為此,草案專門增加一章規定居住權。“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并經登記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滿足其穩定生活居住需要。這一制度安排有助于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養老提供法律保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杜濤說。
增加住房承租人優先承租權制度
為落實黨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購同權住房制度的要求,保護承租人利益,草案增加了住房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制度。此外,北京物業,還規定了電、水、氣、熱力供應人以及公共承運人對社會公眾的強制締約義務,完善了格式條款制度。
合同終止后負有舊物回收義務
“為落實民法總則綠色原則的要求,草案規定,當事人在合同履行中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負有節約資源、減少污染的義務,在合同終止后負有舊物回收義務,同時還規定買賣合同的出賣人依法負有回收義務。”杜濤說。
來源:中國物業資訊網